各单位: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和我省关于推进“放管服”决策部署,加快政府职能转变,发挥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、评价方面的主体作用,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,根据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》(人社部发[2019]90号)、《关于印发<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(试行)》的通知》(人社职司便函[2020]17号)等文件精神,2023年5月公司开展第一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认定对象
1、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(含)以上。
2、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。
二、报考条件
湖北大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职职工、在职劳务工。
三、认定的职业和工种
| ||||
Y000042020007 |
职业名称 |
职业编号 |
工种/职业方向 |
级别 |
重冶火法冶炼工 |
6-17-05-03 |
鼓风炉工 |
5 | |
熔析炉工 |
5 |
四、时间安排
序号 |
内容 |
时间 |
1 |
报名 |
5月22-26日 |
2 |
资格审核 |
5月29-6月2日 |
3 |
培训 |
6月5-9日 |
4 |
考试 |
6月13-14日 |
五、考试科目、合格标准
1、考试科目:理论知识和实操。
2、合格标准:每个科目满分100分,取得60分及以上该科目通过,全部科目通过视为考试合格。
六、考试报名和费用
1、考试报名:符合申报条件的在职职工带电子照片到自己所在的厂办报名,各二级单位厂办初步审核后报“集体报名”表格和电子照片(命名:姓名-身份证号码。例:张三-420204198808081234。注:支持png,bmp,jpg图片格式)到公司人力资源部。
2、费用:不收费。
大江环科人力资源部
2023年5月15日